2017-02-15 15:22:15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网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市残联和各镇(街道)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是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异的,由市残联统一组织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各镇(街道)与相应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四、待遇
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按我市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补帖。
五、管理和考核
(一)、受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同时接受市残联和镇(街道)管理。
(二)、市残联和镇(街道)每年根据年度岗位目标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续聘。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
原标题:雷州市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公开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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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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