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7 10:57:33 来源:怀集人民政府网
为充实我县人民调解力量,怀集县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10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合同聘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10名):10名司法所辅助人员,分别安排到全县乡镇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工作。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怀集县户籍。
3.全日制法律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3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3日。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下乡工作需要。
6.服从工作分配。
7.熟悉电脑操作。
8.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与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人数:报名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接受报名,额满即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怀集县县城国泰路75号县司法局一楼报名处,报名表请到县司法局办公室索取(也可从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县司法局联系电话:。
4.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共5天,额满及逾期不再受理。
5.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怀集县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婚育状况证明。
⑤免冠大一寸红底彩色近照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