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0 10:09:15 来源:江苏公务员资讯网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如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在切分线上分数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增加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一招聘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五)考察
各乡镇按统一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与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签订劳动合同,民政协理员与乡镇民政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享受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依法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人才网()。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监督及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