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1 12:11:27 来源:苏州人才网
(二)笔试与面试
1. 报名人员超过6人(含6人),则设立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上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2. 报名人员不满6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1. 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 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有关规定。
3. 递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告栏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后录用。被录用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均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苏州市相关规定执行;
3. 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5. 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有权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苏州市信息中心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7年苏州市信息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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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州市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信息中心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