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9 14:31:40 来源:虞城政府门户网
四、体检和考核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状况、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逐年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月2000元执行,由县财政统一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2376元缴纳,每人每月约需926元)。
原标题:虞城县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 告
虞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