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1 14:52:17 来源:嫩江县政府网
(二)考试
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及时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1、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70%)
笔试内容为高中语文、数学。
2、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考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考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拟用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派出所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试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拟用资格。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考核确定拟用人选,经嫩江县公开招考地方社保局编外社保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