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5 11:07:32 来源:海门市人事人才网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由海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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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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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海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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