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2 19:36:39 来源:兴县政府网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内容。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大约在2017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地点:兴县人事考试中心(西关农业银行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体检的人员,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学籍档案、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体检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或放弃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体检
按照各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不递补。
(七)聘用期限及待遇
招聘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每个聘期为3年,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与派遣服务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劳动关系。
合同期内,用工单位定期为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派遣服务机构备案,作为继续聘用的有关依据,不胜任者退回派遣服务机构,由派遣服务机构解除其劳动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列入县财政预算,月工资为基础工资(参照全额事业人员标准)+绩效工资,并予以缴纳社保五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由县政府从财政资金中解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原标题:兴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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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