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30 15:21:11 来源: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0月17日16:00时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18日16:00时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0月19日16:00时前按规定通过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45元/科,合计90元/人。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于11月1日-3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11月1日-2日工作时间,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办理减免笔试费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池州市区(详见准考证)。
考生进入考场须同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职业能力测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作答。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