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9 13:52:45 来源:江津区人民政府
(三)报名资料:
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张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工作人员根据应聘对象填报信息,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时间面试体检。
四、招用程序
1.面试: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珞璜镇人民政府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
3.体检: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面试通知、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5.聘用:确定的聘用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人力资源公司完善派遣招聘相关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1.劳动报酬:工资为 1500元/月,其他补贴按规定执行,合计约为3500元/月。如遇本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上调将同步调整。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按月发放,并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2.公益性岗位属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派遣招聘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派遣期满后,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的聘用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3.公益性岗位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服从用工单位工作需要安排。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江津区珞璜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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