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2 14:04:33 来源:清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水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空缺职位考生总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清远市水务局网站或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本公告由清远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清远市水务局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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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水务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