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11:35:17 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补充聘用人员。
2、本公告由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3、联系单位: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原标题: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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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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