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8 14:31:00 来源:凌源市人民政府
(三)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北票市: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5号窗口(北票市建设路309号人社局新办公大楼) 电话:
凌源市:凌源市劳动就业局一楼9号窗口公益性岗位管理科(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90-68号) 电话:
朝阳县:朝阳县劳动就业局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朝阳县新县城) 电话:
建平县:建平县工会大厦四楼大厅(建平县万寿路58号)电话:
喀左县:喀左县劳动就业局一楼大厅(喀左县大城子镇健康路61号) 电话:
市直(含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东侧职业能力鉴定中心二楼)电话:
(四)报名须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员应提供两个通讯方式,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1月1日持相关报名材料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统一到市民政局、市残联查验数据库进行资格审查。
六、体检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后,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聘用期3年。
八、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招聘顺利进行,成立朝阳市2017年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招聘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于海春 陈世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负责协调各县(市)区组织招聘工作。
原标题:朝阳市2017年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阳光工程”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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