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0 12:36:46 来源:南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四、聘期待遇
(一)工资报酬每人每月1600元-2200元(含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聘用期间由区中心敬老院统一为上岗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减。
五、管理办法
(一)区中心敬老院按照相应管理办法,明确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和相应薪酬待遇。
(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区中心敬老院可终止劳动合同。
(三)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上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中心敬老院可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不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
3、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四)区中心敬老院将安排专人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核监督。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南人社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2017年南郑区中心敬老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南郑区中心敬老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润福 区民政局副局长
副 组 长:高庆明 区中心敬老院副院长
杜 安 区中心敬老院支部书记
成 员:李 磊 区中心敬老院办公室主任
任字强 法镇区域敬老院院长
张洪强 新集区域敬老院院长
监督机构及人员: 明彦波 区民政局监察室主任
咨询电话:孙山茹
原标题:2017年南郑区中心敬老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