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1 09:44:59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3日至1999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4日。
(二)报名地址:靖边县新区政务中心一楼1025室。
(三)资格审查
1、报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档案入库卡原件、复印件、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进行报名。由县人社、扶贫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现场审核,并现场给报名者拍照、摄像备查。
2、参加报名考试者所提供证件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和冒名顶替,所有证件一律入网验证或到相关部门查证,提供假证件(明)者除取消报名录聘资格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3、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
五、笔试
(一)考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组织考试,内容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二)考试时间:待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另行确定。
(三)考试地点:待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另行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对冒名顶考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以及政府安置的工作。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