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1 09:44:59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
六、考核
(一)政审。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分别等额拟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拟定为初选人员。对初选人员根据毕业时间由先到后、学历由硕士、本科、专科的顺序以及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二)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对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审、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管理
(一)岗位性质。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性用工。被聘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经协商后可随时解聘。
(二)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500元(其中的500元为考核浮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
原标题: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7年靖边县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公开招聘公益性协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