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6 10:55:31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五)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的,作为组织考察人选,资格复审与组织考察同时进行。
2.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因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递补。
四、岗位待遇
人员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招用方案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咨询部门及电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科;监督部门及电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用聘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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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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