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7 16:21:37 来源:福田政府在线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发至邮箱 (标题请备注“姓名+报名岗位”):
(1)《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发表的文章、所获奖项等其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二)面试及资格审查
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含简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报名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劳动合同
1.派遣管理。由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福田区住建局工作。
2.薪酬待遇。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实施办法》(福府办〔2015〕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综合管理岗”和“项目管理岗”为三级用工岗位,转正后年度核拨经费约12万—14万元(含五险一金等),“辅助岗”定为四级用工岗位,转正后年度核拨经费约8万—10万元(含五险一金等),食宿自理,详情面议。
3.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任务、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应聘申请: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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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