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7 16:27:07 来源:番禺区人才网
(三)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方式
通过走访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家访、查阅档案及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计生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呈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据此对考察对象进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所得分数按40%权重计入考察对象总成绩。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总成绩得分前3名且组织考察原始分达到70分的列为体检对象,由番禺区国资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到番禺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缺额由组织考察原始分达到70分的其他考生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经审定后作为派驻区属公有企业专职监事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在番禺人才网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任手续。
七、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人员须自行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
(二)获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年限),首次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再另行协商;如发现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任职期间与番禺区国资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其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统一代理,代理等相关费用自理。获聘人员根据区国资局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注:对应获聘人员的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最低年薪起点约为12万元,较高年薪起点约为18万元),由区国资局按《番禺区区属企业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聘用单位不负责解决获聘人员的住房、户籍和配偶工作等问题。
八、本公告由番禺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番禺区国资局招聘专职监事的公告
公益岗考试信息
番禺区国资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