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7 09:30:26 来源:蒙城县人民政府网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孔祥永(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曹松军(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刘 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景欢(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振武(县委办副主任、县信息局局长)
马兆圣(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白学军(县教育局局长)
有关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振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伟、杨晓保、邵亮、高守广等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公开招考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使用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招考信息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蒙城县县直部分单位2017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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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县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