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7 14:34:38 来源:尧都区政府网
(四)成绩公布及拟定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五)确定岗位:招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岗位,如岗位不满意,可申请放弃招用资格,缺额择优替补。
(六)签订合同及岗前培训:招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统一培训后正式上岗。人员上岗一年,如岗位出现空缺,可择优替补,替补人员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双休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
尧都区社保中心二楼职业介绍服务大厅(体育南街与贡院街十字路口西南角)
五、招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享受公益性岗位的相关待遇(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160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劳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在现有的公益性岗位中进行调整。对经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自动放弃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特殊援助政策。
六、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工作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咨询电话:(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考试股)
原标题:尧都区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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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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