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0 11:35:12 来源:永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五、招聘考试
(一)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分值各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包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听打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内容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8:30-10:30,法律知识、时事政治;下午2:00-6:00,听打能力。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相结合,即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1:1的比例择优进入体检及政审程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进入,若仍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
六、 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自动弃权时,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由县法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状况、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进行考察。若出现政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550元,正式聘用后(含五险)每月35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出差按正式干警出差差旅费报销,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八、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
(三)被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即在试用期、合同期以及解除合同后,不能将工作中接触的工作秘密和案件信息通过语言、网络等方式向社会散播,对因此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的将由违反保密协议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李洁 联系电话:
原标题:永德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永德县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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