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3 09:57:27 来源:海珠区人才信息网
五、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金小姐。本公告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报考事宜,联系人:吴晓丹,联系电话:)
原标题: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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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挂公告版本).xls
附件2: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