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30 14:56:31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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