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1 15:22:20 来源:滨城区人民政府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即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做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资格预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资格审查费10元/人、笔试考务费4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题目、统一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考职位,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和其他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的5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持有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再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和其他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际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报考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