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6 20:14:27 来源:南华县人民政府
四、招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华县司法局政工办(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南路23号),咨询电话:。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县人社部门规定的公益性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招聘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县司法局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经考察、体检合格后聘用。
六、组织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县司法局组织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八、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工资:州人社局每月拨付1180元,南华县司法局根据《南华县司法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数额给予补助。
(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代缴,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代缴。
(三)管理办法:按人社部门规定,报名人员经录用后,由南华县司法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合同期3年,期满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存续期间,根据《南华县司法局聘用人管理办法》,参照在岗职工进行管理。
原标题:南华县司法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南华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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