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18:35:08 来源:莆田海事局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试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择优录取。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七天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允许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需提供无犯罪证明及计生相关材料。体检结束后,我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如有信息失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被录取人员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派遣单位、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表现优秀的可优先续签。试用期为1个月。
(二)薪酬待遇
年总收入人均约4.5万左右(含五险一金),上班期间可在单位食堂就餐,住宿自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协管员薪酬体系进行调整。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黄先生、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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