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20:02:01 来源:沙县人民政府
㈢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交用人单位,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用人单位应于2017年12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及《公益性岗位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汇总,电子版发送至公共邮箱,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从12月14日8:00起至12月14日17:00止。报考者可在2017年12月15日,登陆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4.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12月14日下午16:00前到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㈣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初中阶段填写起,按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个别单位因岗位特殊需要笔试的可自行增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㈠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主要面试报考者能否满足和完成公益性岗位的工作内容。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单位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㈡拟聘人选的确定,按招聘岗位的1:3的比例,从面试分数人选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的,各用人单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㈢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则由用人单位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㈣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五、体检
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体检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体检可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费用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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