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14:32:53 来源: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部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届时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约占30%)和公共基础知识(约占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知识、职业道德、文学知识、历史知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科技常识、事业单位概况、辽宁省情概况、实事政治等内容。
笔试于2017年12月23日9:00在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进行,具体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12月22日,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法进行,以现场答辩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由市国土资源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者为递补人选。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工作人员的考生,由市国土资源局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月工资标准不低于1500元,按规定用人单位给予缴纳“五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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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