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19:23:49 来源: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四)考试实施:考试时间为12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扶贫政策、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及各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
(六)公示: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统一制发《驿城区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高校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驿城区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五、岗位待遇
(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标准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1700元、1800元、1900元,并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为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服务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区就业补助资金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从其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一般为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的档案关系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的,工龄连续计算。
(五)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间,享受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所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六)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期间,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七)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在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一定奖励)、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驿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将拿出部分名额用于表现优秀的“政府购买服务”(含正在使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募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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