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19:23:49 来源: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六、监督管理
(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具体承办有关事项。
(二)实行基层购买服务岗位实名制管理。基层服务岗位开发、使用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全部录入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在基层服务岗位工作高校毕业生的增减变动和工资、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
(三)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用人单位要对基层服务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等级达到合格以上且本人愿意的,经确认,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继续留用。日常考勤情况及年度考评结果要及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考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标准。
(四)基层岗位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其待遇:
1.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使用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5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资金保障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从区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八、其它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6---
原标题:驿城区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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