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11:03:39 来源: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政审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高低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结果及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要求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七)岗前培训
开发区组织人社局对岗前培训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工作现状等有关注意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1、聘用管理:完成培训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用人单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设岗定责,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实绩考评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
2、工作待遇:岗位薪酬待遇与许昌市年度最低工资同步增长,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有关政策执行。其中,基础工资为许昌市年度当地最低工资的150%,岗位津贴为社区正职每月500元,社区副职每月4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300元。
五、纪律与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7年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城市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86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