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11:06:22 来源:许昌市人事人才网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行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按照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人员管理
所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人方式。许昌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许昌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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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