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6 15:32:15 来源:三水区组织部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其中,已经聘用为三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三水区机关单位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
五、考试
(一)笔试。主要考核范围公共和水利管理相关知识。笔试成绩统一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是否与该岗位提供的条件相适应。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录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过程中,参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参照《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454号)等要求,限制招录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为机关单位雇用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原标题: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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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