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9 16:23:33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24小时后,最迟于2018年1月10日16:00前登录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11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在宿州市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2018年1月23日至1月26日从宿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2018年1月29日到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务新区主楼222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周六)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宿州市市区,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考生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宿州市人事考试网。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