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0 14:31:01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双流人才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外包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合同签订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委托用工单位负责雇员日常管理。未经主考机关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聘期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政府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期原则上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在每年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和业绩奖金,其中基本工资占40%,业绩奖金占60%。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和缴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存)部分在薪资中代为扣缴。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
咨询电话: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
原标题:2017年成都市双流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点击下载>>>
成都市双流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