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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岗公共基础知识:马哲唯物辩证法之质量互变规律

2017-04-10 11:41:09 来源:

公益性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是公益岗考试的重要部分,很多省份都在笔试当中设置了公基的考题。中公教育公益岗考试网给大家总结了很多公共基础知识方面的知识点,方便大家记忆,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
 

马哲的知识点是公共基础知识中的重点部分,其中对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考查较多。尤其是对于三大规律的理解性应用,下面就三大规律中的质量互变规律的知识点进行梳理。

一、考查形式
既有简单的识记性考查,又有理解应用式,偏向理解应用性考查。

【1】“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

A:善与恶是不同的事物 B:量变的积累可以引起质变

C:矛盾是对立存在的 D: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答案:B

解析:题目中的意思在强调如果不杜绝小恶,会酿成更大的错,防微杜渐,以免发生量变引起质变,造成更大的错误,所以应选B。

【2】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_____。

A:形式和状态 B:方向和道路 C:源泉和动力 D: 实质和核心

答案:A

解析: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否定之否定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因此本题选A项。

二、 质量互变规律内容

(一)质、量、度的含义

1.质指的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分开来的依据。

2.量指的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排列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量是把相同事物区分开的依据。

3.度指的是质和两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

(二)质变与量变

1.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

2.量变: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量变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数量的增减和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和排列结构的变化。

(三)质量互变规律

质变和量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引起新一轮的量变。

2.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在总的量变中包含部分质变。

(四)方法论意义

1.重视量的积累。

2.不失时机粗成事物的飞跃。

3.坚持适度原则。

三、备考指导

唯物辩证法中的三大规律是公共基础知识的常考点,在复习时,首先要注意一些识记性的内容,同时深入理解质变与量变的含义,理清楚量变与质变两者之间的关系,分析清楚题目到期是在强调量变还是质变,或者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其次,在考查时会考方法论意义,尤其是坚持适度原则,所谓凡事都要有度,有分寸,其实就是质量互变的一种体现,考生一定要多思考,深入理解题目的意思,才能选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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