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8 14:31:15 来源:
原因和结果。首先,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由一定现象而引起的现象,原因和结果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有原因必会造成某种结果(或影响),有结果又必来源于某种原因。其次,在一定的关系上,二者的区分是确定的。二者是互相依赖、互相依存的关系。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在事物无限发展的链条中,相对于不同的关系而言,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原因和结果可以互为因果。一般来讲,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同一个现象,依据不同的条件,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结果,前一个原因的结果也可能是后一个结果的原因;
同时,一个原因可以引起几个结果,一个结果也往往由几个原因所引起。因此,在认识上,承认因果关系的客观普遍性是进行科学研究,获得科学认识的重要前提。在实践上,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总结实际经验做好工作,少犯错误。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可以科学的预见未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性是指事物包含的种种可能的发展趋势,现实性是指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即实际存在的事物和过程。可能性和现实性是辨证的统一。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对立和排斥:可能性是一种潜在的趋势,它着眼于未来,预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前景;现实性着眼于现在,标示事物现状,它们具有质的区,二者不能等同。其次,二者是统一:互相依赖,可能性以现实性为基础,现实性是由可能性转化而来的。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制定计划、方案要立足于现实,着眼于未来,使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偶然性和必然性。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它是由事物内部根本矛盾引起的。而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当然,唯物辩证法认为偶然性和必然性也是是一对辩证统一关系:二者因趋势不同;原因不同;作用不同。而相互区别,但是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关系。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二者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把计划和行动建立在客观必然性的基础上。要重视和利用一切有利的偶然因素,促进事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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