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3 17:22:34 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寄送资料有关要求
请竞聘人按以下要求寄送相关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
2.律师事务所简介: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含正本及副本)、相关资质复印件;
3.拟指派律师情况简介:律师执业证,证明其具有办理行政法律事务经验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4.本次服务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上述内容存在缺失或服务报价超过预算价格,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放弃竞聘。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如有意者,请于2018年1月10日下午5:30前,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助理报名表》(见附件)、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或送至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西楼12楼,邮编:361012)。报名联系人:小陈、小曹,联系电话:、。
(二)初审
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择优遴选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在竞争性谈判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资格条件、所指派律师的学历履历及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因素,确立拟聘名单。
(三)公示
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将拟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最后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的法律服务合同。
原标题:关于公开聘请驻局法律顾问助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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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局法律顾问助理竞聘报名表.doc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