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4 10:27:58 来源:泉州人才市场网
【导语】2018年福建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岗考试信息,中公公益岗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福建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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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和福建省泉州市工作需要,经研究,福建省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公开招聘10名污染源普查员。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⑦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专业:理学大类、工学大类、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4.其他: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软件。
(三)招聘岗位
1.岗位:污染源普查员。
2.职责:污染源普查对象信息调查、污染物数据分析处理、污染源档案管理。
(四)工作地点
办公地点在泉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位于东海行政中心区域,工作范围为泉州市行政区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至1月11日
2.报名地点:泉州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泉州市行政中心D幢北门厅7楼)。
报名不收取费用。
3.报名应提交材料
(1)《泉州市环保局招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员报名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