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8 10:07:00 来源:南海区人民政府网
五、体检
(一)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支付。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6比例的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等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次成绩一年内有效,如本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我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递补人选。
八、工作地点
南海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应急)中心(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8号)。
原标题:海珠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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