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2 13:36:55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时间:2月6 日
体检医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旅游局支付。
体检入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于2月9日前交至旅游局办公室304 室。
(五)考察
时间:2018年2月10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旅游”新浪微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市旅游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合同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等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明、刘润芬
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清远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清远市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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