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3 16:37:02 来源:南通人才网
五、聘用与待遇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少于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根据市编办《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薪酬标准核发。
原标题: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招聘公告(代招)
点击下载>>>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23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86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