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31 18:09:59 来源:番禺人才网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进行(报考建设办职位的需增加机试)。
(二)笔试:笔试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拟安排在2018年3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部门通知。
(三)机试:需要机试的考生,机试内容是制图软件(如CAD、GIS等)操作考核,拟安排在2018年3月3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部门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18年3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4:30;
地点:新造镇人民政府106室(组办办公室);
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3、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一份。
4、打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5、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6、报考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证明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审核。
(七)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报考建设办职位的的需根据笔试和机试成绩)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4、建设办职位按照笔试、机试与面试按30%、30%、40%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组办职位按照笔试与面试按50%、50%比例合并计算考试成绩。
5、笔试、机试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