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5 14:06:57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选对象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报贵安新区政治部审核,经审批后行文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安新区巡察办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造成与原单位聘用合同纠纷,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相关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本次选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直接进入正式录用(无试用期)。
联系人:杨迪;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人事编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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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安新区党工委巡察办选聘雇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2.贵安新区巡察办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雇员报名表.doc
贵安新区巡察办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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