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7 18:36:56 来源:通州区政府网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安排到平潮镇民政办工作,并将录用情况报区民政局备案。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民政协理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经考察合格,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1.民政协理员属政府购买的特定公益性岗位,由通州区民政局和平潮镇人民政府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2.薪酬收入享受通州区平潮镇民政协理员同等待遇。
3.建立民政协理员招录和替补机制。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公益性岗位民政协理员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2年。2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可向区民政局申报补充计划,从民政协理员备用数据库中从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潮镇党政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
原标题:平潮镇公开招聘民政协理员公告
点击下载>>>
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7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86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