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6 14:12:42 来源:贵安新区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上午9:00;
地点: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面试人数与招聘雇员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与招聘雇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依照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雇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当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怀疑的,可以申请复检1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考察政审
参加考察政审的人员为体检合格的招聘雇员对象,由考察政审组采取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