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0 17:41:27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招聘领导小组考察和审查的招聘结果,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和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执行现行海珠区财政局直属一级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套三级职员标准,年收入约15万元(含税)。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2、联系人:谢小姐、李先生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招聘投资管理部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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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滘经济发展总公司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