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3 15:29:50 来源:延津县人民政府
(二)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遇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招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三)聘用
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含个人承担部分)。
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聘用人员到相应学校担任教师。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任务的,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通过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所聘人员身份仍为社会自然人。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由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延津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发布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8年延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教师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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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教师岗位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