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8 12:45:02 来源:仪征政府网
四、待遇及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1年一签。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为仪征市最低标准的1.5倍,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府公益性购岗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聘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1、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仪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关于面向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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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征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3日